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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

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09-22 21:15

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管理是指国家明确规定的剧毒和易制毒化学品名录中的药品。目前学院常用的剧毒化学药品包括硝酸汞等。易制毒化学品主要包括硫酸、盐酸、丙酮、氯仿等。

一、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采购发放,逐级责任到人,严格事故追究的原则进行。

二、使用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要在本单位内部加强安全教育,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和落实储存和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安全。

三、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与配送均由学校化学试剂配送中心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购进和转让剧毒、易制毒化学品。

四、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到库后,入库时必须进行验收,核对品名、标志、数量、包装等,并据实进行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五、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配备专用带锁的防腐蚀存放柜,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制度,严禁超量储存。

六、剧毒、易制毒化学品须随用随领,剩余的应及时交回,不得私自存放。并填写《剧毒、易制毒试剂领用详细台账》,内容有:归还日期、归还数量、归还人,双人在场,确认无误后,接收并进行妥善保管。

七、取用剧毒、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填写《剧毒、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登记簿》,使用记录作为实验室档案至少保留两年,以备检查。

八、如发现剧毒、易制毒化学品丢失,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和保卫处,由保卫处通知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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