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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09-22 21:15

一、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采购发放,逐级责任到人,严格事故追究的原则进行。

二、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要在本单位内部加强安全教育,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和落实储存和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安全。

三、易制爆化学品的购买与配送均由学校化学试剂配送中心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购进和转让易制爆化学品。

四、易制爆化学品到库后,入库时必须进行验收,核对品名、标志、数量、包装等,并据实进行登记,入库。建立专用账目,并做到账目清楚,帐物相符,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五、易制爆化学品必须储存在实验室专用柜,应当符合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性质、数量和危险程度,分类分项存放,实行双人双锁的管理制度。

六、各单位如需使用易制毒化学品,须经本单位责任人签批,到化学试剂配送中心办理领用手续。领用人领取时,需填写《易制爆试剂领用详细台账》,内容有:领用日期、名称、数量、用途等,然后由实践中心审核无误后,进行发放。

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必须当日归还,归还时需填写《易制爆试剂领用详细台账》,专职人员必须进行检查登记,符合相应的规定方可接收入库。

八、健全库区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严禁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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