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9-22 20:59
一、总则
1.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培训管理,规范安全培训工作,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提高实验室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促进我院实验室安全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有效地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指安全培训属于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教学、科研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培训合格仅在本学院实验室有效。
3.本规定适用于我院从事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的所有师生和相关工作人员。
4.实验室安全培训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安全培训的详细记录(附相关照片),并规范存档;并开展结合学科特点的应急演练,做好记录(附活动照片)。
二、培训内容
1.国家及省、市颁布的与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2.生物与医药实验教学中心制定的与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
3.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等,主要包括防火、防爆、防毒、防触电、防盗、防泄密、防溢水、安全地使用各种仪器设备、环境污染的避免与消除、以及事故的处理与自我保护等。
三、培训要求
1.新进实验室人员及学生必须先接受安全培训,进行紧急突发事故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以及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和技能。因工作需要换岗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再培训。
2.对于化学和生物等高风险的相关专业,要逐步开设安全必修课。
3.通过微信公众号、安全工作简报、安全文化月、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验室安全达标、实验室安全评估、安全知识竞赛、微电影拍摄等方式,加强安全宣传工作。
4.各实验室应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制作适应本实验室的安全教育片,以直观形象的图片、通俗易懂的语言、具体详实的数据和生动的案例,向新进人员及学生进行实验安全基本常识、安全原则教育。
5.承担涉密科研项目的实验室,应经常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安全教育,定期对保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杜绝泄密事故。
6.新生及新入职教工必须在“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在线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
四、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制度
1.按照年度安全培训考核计划,组织实施。
2.培训内容:实验室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实验室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参加实验室安全培训人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室负责人、新入职职工等。
4.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
5.建立并保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6.对新入职、转岗的员工进行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和风险。
7.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由所在实验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实验室安全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8.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
生物与医药实验教学中心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