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参考)
一、各教学单位需要做好哪几项主要工作
1.明确时间节点:第9—10教学周(5月4日前)为各教学单位自查时间,4月29日前提交《实验课统计表》,5月6日前提交《自查报告》。接到通知后,及时部署本单位自查工作。
2.单位主要领导重视实验教学专项督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督查工作的实施;做好实验课表统计与填报,注意“填表说明”,力求准确无误。
3.部署实验室或实验中心进行实验教学条件保障工作的自查。
4.部署各专业负责人梳理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验课授课计划以及实验项目的开设情况。
5.部署本学期所有实验课任课教师做好课程教学资料的整理、备查工作。
6.于5月6日前准备好各专业的最新培养方案、与培养方案对应的实验课程授课计划及实验项目开设清单,并收齐所有本学期相关课程的教学资料,备查。
7.结合本单位自查工作,填报《自查报告》。
二、实验室、实验中心需要做好哪几项主要工作
1.需自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参照附件2和附件5。
2.注意相关规章制度、使用记录、操作规程等的准备,注意实验室环境的整理。
3.对于本单位自身能够修正的问题和不足,进行纠正完善。
三、专业负责人需要做好哪几项主要工作
1.整理出本专业与最新培养方案对应的实验课程授课计划及实验项目开设清单,注意表明各实验项目的属性(①演示型、验证型,②综合型、设计型,③研究创新型)。
2.查摆本专业在实验教学设置及项目开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或不足,提供给单位负责人参考。
四、实验课任课教师需要做好哪几项主要工作
1.参照附件4,准备好课程的四类教学资料,按时上交备查。
2.对于尚未具备的相关资料,进行必要的补充、完善。
3.尚未结课的课程,“考核资料”部分应准备好课程的考核方案;已经结课的课程,“考核资料”部分原则上应当备齐所有要求的材料。
4.参照附件3,做好迎接实验课教学观摩的准备。
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9.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