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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申报2024年度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第一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3-15 14:13

教学单位:

依据《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2024年度人文社会科学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第一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培育壮大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根据全国、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引导全省人文社科工作者积极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推出具有创新价值和指导作用的研究成果,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服务。

二、课题类别

本批次课题只设立“一般课题”一个类别。

共设6个研究方向,申请人按照学科优势和专业特长自行设计题目申报。共立项课题100项左右,每项资助1万元。

1.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研究

研究要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招商引资、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与新发展阶段社会治理创新等内容开展精准研究。

2.“第二个结合”与打造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山东高地研究

研究要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两个结合”特别是“第二个结合”的重大意义。紧扣新中国成立75周年、邓小平诞辰12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理论品格和鲜明特质的研究;深入研究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意义、内涵、精髓、特质,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在新时代不断弘扬传承;紧密联系山东实际,总结推动文化“两创”的实践和规律认识,研究探讨打造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山东高地的方向路径;山东地域特色文化研究等。

3.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推进山东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

研究要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加强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和“基础学科健全扎实、重点学科优势突出、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创新发展、冷门学科代有传承,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辅相成、学术研究和成果应用相互促进”的要求,结合山东实际,针对学科发展中前沿问题、热点问题等开展创新研究,推进学科体系健全发展;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实践、新理论、新经验进行研究阐释,注重以中国为观照、以时代为观照,着力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立足中国实际、解决中国问题,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知识创新、理论创新和方法创新;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围绕传播阐释理论创新成果,传播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世界文明交流互鉴的路径方法开展研究,推进话语体系能力建设。

4.哲学社会科学和马克思主义学院评价体系研究

研究要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体系建设和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重要论述,围绕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和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评价体系改革等,加强理论实践探索与对策建议研究。

5.新时代基层社科理论宣传普及研究

研究要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和理论传播能力建设的重要要求,围绕新时代探索推动基层理论宣传普及、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的理论大众化路径,聚焦助力乡村文化振兴、社区文化建设,打造社科普及服务平台等,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

6.自主研究选题

除以上研究方向外,申请人可自主选择人文社科领域其他感兴趣的研究方向,自行确定题目申报。

紧贴选题方向的优先立项。

三、课题申报

申请人登陆“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系统”相应板块,根据操作提示完成申报。

我校申请人请在2024年3月24日下午16:00填报系统并将课题申请书发至科研处邮箱,课题申请书的命名方式为“课题名称—申请学院—申请人”。

四、申报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注重诚信、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无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

3.每项课题的负责人只能是1人,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

4.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同时还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1个课题。已承担省社科联课题尚未结项的,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新的课题,但可作为成员参与申报1个课题。

5.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多头申报,申报的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不能申报。

五、有关说明

(一)本次课题均采用后期资助方式,依据中期检查和结项质量区分不同课题类别分别给予资助。

(二)除特别说明外,课题研究时限自正式立项之日起六个月完成。

六、联系方式

 系 人:时笑妍 张秀玲

联系电话:0531-85592609

    箱:qit_keji@163.com

科研处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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