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时代,人工智能的应用场景愈发广泛。人工智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活力的同时,也给人类生活带来了新的风险挑战,比如对个人隐私权、知情权、选择权的侵犯,以及窃取、篡改、泄露等非法收集利用个人信息的行为,等等。为此,迫切需要加快提升人工智能安全治理能力,加强人工智能相关法律、伦理、社会问题等研究,建立健全保障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与伦理体系。
加快提升人工智能安全治理能力,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人工智能的安全秩序包含算法安全、数据安全、伦理安全、国家安全等维度。2019年以来,中国先后发布《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全球数据安全倡议》等文件,明确了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和行动指南。今年9月发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强调,将伦理道德融入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促进公平、公正、和谐、安全,避免偏见、歧视、隐私和信息泄露等问题,为从事人工智能相关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相关机构等提供了伦理指引。
加快提升人工智能安全治理能力,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人工智能。人工智能监管者要提高站位,加强宏观战略研究与风险防范;人工智能研发者要坚持正确价值导向,避免可能存在的数据与算法偏见,努力实现人工智能系统的普惠性、公平性和非歧视性;人工智能的技术提供者要明确告知义务,加强应急保障;人工智能产品的使用者,应当保证这一技术不被误用、滥用或恶用。要对各类伦理道德风险保持高度警惕,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技向善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加强人工智能发展的潜在风险研判和防范,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也是摆在世界各国面前的重要课题。在推动完善人工智能全球治理方面,中国是积极倡导者,也是率先践行者。2020年9月,中国发布《全球数据安全倡议》,明确提出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齐心协力促进数据安全;今年5月,中国担任联合国安理会轮值主席期间,主持召开“新兴科技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影响”阿里亚模式会议,推动安理会首次聚焦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问题,为国际社会探讨新兴科技全球治理问题提供了重要平台,体现了大国责任担当。
数字化浪潮扑面而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趋势不断演进。主动加强对人工智能的伦理与法律规范,才能更好适应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新变化、新要求,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人工智能向善发展、造福人类。
本文作者:肖君拥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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