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理工院字〔2015〕80号 实习(实训)教学是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在实习(实训)基地或现场从事一定的实践活动,以获得有关的实际知识,学会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和独立完成工作任务的实践教学过程。组织好这一教学环节,对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切实抓好我学校各类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实习教学类别与形式
1.实习(实训)教学类别分为认识实习、教学实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调研实践、工程训练、实训等。 2.实习(实训)教学的形式分为集中实习(实训)与自主实习(实训),校内与校外实习(实训)。对于自主实习(实训)形式的教学,要加强组织领导,特别重视安全、保密教育,严格实习(实训)要求和质量监控,不得放任自流。 二、实习(实训)管理
全校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领导,实行校、院二级管理,教务处负责实习(实训)教学的宏观管理,各学院负责具体实施。 1.教务处工作职责 (1)依据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具有应用型人才特色的政策、制度和规定,对实习(实训)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2)负责组织全校实践教学大纲的制定工作。 (3)负责全校实习(实训)教学任务的汇总工作。 (4)负责组织全校实习(实训)教学质量的检查工作。 (5)协调和解决全校实习(实训)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6)负责组织实施全校实习(实训)教学进程的协调安排工作。 (7) 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实习(实训)教学考核工作。 (8)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全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2.学院工作职责 (1)各学院成立由院领导任组长的实习(实训)领导小组,落实学校有关实习(实训)教学管理规定,根据本单位各专业培养目标,制定实习(实训)教学的具体要求、管理办法和评分标准,拟定本单位实习(实训)教学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 (2)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组织制定实践教学大纲。 (3)负责组织落实本部门的实习(实训)教学安排工作。 (4)督促有关科室、实习(实训)基地做好实习(实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审定实习(实训)工作计划。 (5)负责本部门实习(实训)质量的监控、实习(实训)总结和实习(实训)交流。 (6)负责在每学期结束前两周内将下学期校内、外实习(实训)任务的安排报送至教务处。 (7)负责做好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8)负责每学期对本部门的实习(实训)情况进行考核。 3.学院专业主任、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1)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制定本专业实践教学大纲,组织教师编写实习(实训)指导书。 (2)负责具体落实本专业学生实习(实训)安排工作。 (3)校外实习(实训)原则上需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好、专业业务素质高,具有较强组织能力的中级职称(含中级职称)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含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担任实习(实训)指导工作。 (4)原则上每个自然班应指派相关专业的教师指导实习(实训)教学,特殊工种根据具体要求可适当多配备教师指导,并提前一个学期将任务下达给教师本人。 (5)实习(实训)前,应认真做好实习(实训)的动员和组织工作,向学生讲清实习(实训)方法、考核方式以及注意事项等,组织实习(实训)安全教育,发放实习(实训)计划。 (6)负责本专业实习(实训)质量的监控、实习(实训)总结和实习(实训)交流。 (7)负责做好实习(实训)资料的归档工作。 (8)负责对首次指导实习(实训)的教师,进行上岗培训工作。 4.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按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实习(实训)单位具体条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习(实训)计划。 (2)校内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按实践教学大纲和实习(实训)计划要求进行认真的实习(实训)备课,并编写实习(实训)教案。 (3)组织好实习(实训)的内容,原则上保证学生每天的实习(实训)工作时间不少于5小时。 (4)对学生德、智、体全面负责,教书育人,耐心细致地做学生思想工作,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5)对学生进行具体的实习(实训)内容指导,启发及引导学生深入实际,检查并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操作方法等。 (6)随时检查学生对实习(实训)纪律的执行情况,考查学生的实习(实训)态度及实习(实训)深入程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解决。 (7)组织好实习(实训)过程中的阶段小结及讲评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使实习(实训)工作更顺利有效地进行。 三、实践教学大纲与实习(实训)计划的编制
1.各大类(专业)必须有完善的实践教学大纲和实习(实训)计划。 2.实践教学大纲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经学院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 实践教学大纲的内容主要包括:(1)实习(实训)性质、目的和任务;(2)基本要求;(3)实习(实训)内容与实习(实训)形式;(4)实习(实训)周数安排;(5)实习(实训)考核方式与评分办法等。 3.实习(实训)计划是依据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实习(实训)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实习(实训)教学具体方案与执行程序。实习(实训)计划由实习(实训)指导教师会同实习(实训)单位的有关人员按照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经学院分管院长审批,于每学年初报教务处。 实习(实训)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实习(实训)内容、实习(实训)单位、时间与地点、实习(实训)人数、指导教师与实习(实训)日程安排,以及实习(实训)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等。 四、实习(实训)单位选择与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1.实习(实训)单位的选择必须满足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在确保完成实习(实训)教学任务和实习(实训)效果、教学质量的前提下,按照专业对口,就地就近等原则确定。 2.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尤其是综合型实习(实训)教学基地的建设。学院应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互惠的原则,在充分考察和论证的基础上,精选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技术力量较强的实习(实训)接受单位建立稳定的专业与综合实习(实训)教学基地。 申报建立实习基地的流程为:先期考察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等),与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将相关企业信息报送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进一步考察、论证—→双方签订jxf吉祥网手机在线实践教学就业基地合作协议(原件由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审核存档,复印件由各学院留存一份)—→如有意向成立订单班可进一步洽谈,签订校外实践教学就业基地订单协议 —→如需挂牌,可制作jxf吉祥网手机在线校外实践教学就业基地字样牌匾。 3.学院应加强与实习(实训)基地的联系和交流,选聘实习(实训)单位的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作为实习(实训)基地兼职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提高实习(实训)教学质量。 4.学校不定期召开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实习(实训)教学经验,听取实习(实训)基地对学校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加强实习(实训)教学工作。 五、实习(实训)纪律与成绩考核
1.实习(实训)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实习(实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jxf吉祥网手机在线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纪律的学生与行为,实习(实训)指导教师人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无效或情节严重者,可暂停其实习(实训),并及时报告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2.严格实行考勤与请假制度,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考勤按学校和实习(实训)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学生请病、事假应持相关证明向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提出,由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批准,未经准假不参加实习(实训)者按旷课处理。 3.实习(实训)考核成绩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记分。考核内容包括:学生实习(实训)日志、实习(实训)(调研)报告、个人实习(实训)总结、实习(实训)态度与表现、现场操作情况等。 4.凡请假或缺实习(实训)达到实习(实训)总时间三分之一、实习(实训)报告与个人实习(实训)总结有严重错误或有抄袭行为、实习(实训)未能达到实践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者,其实习(实训)成绩以不及格记。 5.对单独设课的实习(实训)教学环节,其成绩直接作为该课程成绩。非单独设课的实习(实训),其成绩按一定的比例(具体比例由学院研究确定并列入课程教学大纲或实践教学大纲)计入相应课程的学期总成绩,如实习(实训)考核成绩不及格,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学期考核。 6.实习(实训)期间,在完成实践教学大纲规定的各项内容、任务的同时,经实习(实训)负责人同意,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如社区服务、科技咨询、公益劳动和文体活动等。 六、实习(实训)经费的使用
1.实习(实训)经费开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确保专款专用。 2.实习(实训)的经费报销按照学校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七、实习(实训)教学检查、总结与评价
1.学校定期组织实习(实训)教学检查与评价,内容包括:(1)实习(实训)组织管理;(2)实践教学大纲、实习(实训)计划的执行情况;(3)实习(实训)教学质量与效果;(4)实习(实训)纪律与安全、保密工作;(5)其它。 实习(实训)教学检查与评价采取学院总结、自查自评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务处组织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专家与管理人员深入实习(实训)单位,对学生实习(实训)情况进行抽查。 2.实习(实训)结束后,各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要及时、认真做好实习(实训)总结,总结材料中应包括实习(实训)计划的执行情况、质量分析、经验体会、存在问题、解决措施、意见建议等。 3.学院每学年应对全年的实习(实训)教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和分析,每年12月下旬应向教务处送交本学院年度实习(实训)工作总结。 4.加强实习(实训)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不断改进实习(实训)效果、提高实习(实训)教学质量。对实习(实训)教学工作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总结、表彰,并在全校交流推广。 八、其他工作
1.根据实习(实训)计划安排,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好实习(实训)用车、实习(实训)用品供应等后勤工作。 2.实习(实训)师生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严禁各种非法活动。 3.实习(实训)师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实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4.实习(实训)师生在实习(实训)往返途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禁运物品,注意途中安全。 5.实习(实训)结束时,必须做好收尾工作。办理好相关手续,清点好实习(实训)用品、资料,归还所借物品,打扫住地室内外卫生,并征求实习(实训)单位或驻地群众的意见,做好告别致谢工作。 九、资料归档
1.教务处归档材料 (1)全校实习(实训)情况统计表 (2)全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统计表 2.学院归档材料 (1)学院实习(实训)情况统计表 (2)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统计表 (3)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协议书 3.学院科室归档材料 (1)实践教学大纲、实习(实训)计划 (2)学生实习(实训)报告及成绩 (3)部门学期实习(实训)总结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