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填报的通知

2022-02-26 08:27 阅读次数:

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填报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请需填报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职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

步骤:个人所得税--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2”--填报符合扣除项的相关信息(或直接导入2021年申报信息)--申报方式选择“扣缴义务人申报”--提交。

注意:

1.已申报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请再重新提交一次,尤其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项。

2.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将于3月1日正式开始,请关注个税APP相关通知,及时申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5592598

办公地点:教学楼B203

 

人力资源部  

  

202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