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填报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请需填报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职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
步骤:个人所得税--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2”--填报符合扣除项的相关信息(或直接导入2021年申报信息)--申报方式选择“扣缴义务人申报”--提交。
注意:
1.已申报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请再重新提交一次,尤其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项。
2.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将于3月1日正式开始,请关注个税APP相关通知,及时申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5592598
办公地点:教学楼B203
人力资源部
财 务 处
202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