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上半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
暨教师资格笔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3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科目一《高等教育学》、科目二《高等教育心理学》和科目三《综合》。
(二)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考试方式为机考,共组织2次考试。
考点 |
考试时间 |
补考时间 |
山东师范大学 |
4月1日—2日 |
4月22日—23日 |
曲阜师范大学 |
4月1日 |
无考点 |
烟台大学 |
4月1日—2日 |
无考点 |
潍坊学院 |
4月1日—2日 |
无考点 |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
4月1日—2日 |
4月22日—23日 |
符合《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免试条件(附件1)的人员可申请免试科目一和科目二。
二、考试程序、缴费标准
请参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附件2)。
三、注意事项
1.请有关老师尽快通过系统进行学习,本年度要求完成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必修课的方可报名。
2.申请免试科目一、科目二的职工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免试条件的说明
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