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交通安全知识
行人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过马路要看清来往车辆,从人行横道、人行天桥或地道内通过。
通过有行人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不要图方便,走“捷径”,乱穿马路。
不要在公路上爬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不要在车前车后急穿公路。
不要在车行道上玩耍、嬉闹。
不要钻越、跨越人行护栏或道路隔离设施。
不要进入高速公路以及其他禁止行人进入的道路。
不要擅自进入交通管制区域。
二、乘车安全常识
1.不在禁止停车的地方候车及拦车
2.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交通车辆,不向车外抛撒物品。
3.乘坐公共汽车时,在站台或指定地点候车;待车停稳后,排队上车,按顺序就座;没有座位时,应该抓好车内扶手并站稳。乘坐小型客车时,要主动系好安全带。
4.在乘坐机动车时,不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
5.不在车内随意走动、打闹,不在车内睡觉,以免发生事故时无法采取急救措施。
6.开关车门时,不要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乘坐家用轿车或打车时,不从机动车道一侧上下车。
7.不在道路中间上下车;下车时,应注意后面驶来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下车后,不要从车头前面贸然横穿马路。
8.遇火灾事故时,乘车人应迅速撤离着火车辆,不要围观。
9.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主要包括:不乘坐司机酒后驾驶的车辆,不乘坐非法运营或没有牌照的车辆,不乘坐严重超载或超员的车辆,不乘坐没有驾驶执照者驾驶的车辆,不乘坐两轮摩托车、农用车、小货车等。
三、发生意外时的自救基本技能
1.行走时,当有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驶来,只要我们有所察觉,就能够采取有效的躲避和保护措施。如判断有可能被车撞到而又来不及躲避时,要马上用双手抱头,以保护头部,因为头部是最重要的部位。
2.若骑着自行车与汽车、摩托车相撞时,除了本能地抱头外,还应记住不要将身体往汽车、摩托车一侧倒,这样很容易倒在车轮下面。要尽量使身体往外侧倒,使自己的身体减少损伤。
3.在乘坐的汽车即将发生碰撞的瞬间,要马上做相应的姿势以自救。如是两车对撞,则:
(1)坐在前排的要迅速用手腕护住前额,同时曲身抬膝,保护腹部和胸部。
(2)其他人员则可向前伸出一只脚,顶住前排座椅,并在胸前曲肘,双手张开顶在前排座椅背上,保护头部。
(3)如果来不及采取上述防护措施,应迅速用双手抓紧扶手或椅背,双脚一前一后用力蹬,使撞击力分散在手腕和腿弯之间,以缓冲身体前冲的速度,减轻伤害程度。
(4)若发生后车追尾,在撞击的瞬间,要迅速把头部靠在椅背头垫上,用背部承受撞击力,减轻伤害;或迅速卧倒在座位上,用双手护住头部或胸部。
4.在交通事故中,一旦受伤,要学会运用急救知识保护自己。要保存力量等待救援,千万不要丧失信心。各种事例证明,人在绝望时会加速死亡。只有怀着希望,调动潜能,才能渡过难关。
5.自己或他人在车祸中受伤,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救助措施。
(1)出血:可以把衣服撕成布条,对出血的伤口进行局部加压止血。
(2)骨折:现场可以找小夹板或树枝等物.对受伤部位进行固定、包扎。
(3)头部创伤:把伤者的头偏向一边,不要仰躺,否则会引起呕吐,造成呼吸道堵塞,使伤者窒息。
(4)腹部创伤:要使伤者保持平卧体位,千万不要垫高局部,以免造成腹腔穿孔;如发现内脏露出体外,应尽量在原来的部位把内脏用一个容器扣在腹壁上,不要把内脏放人腹腔内,以免造成腹腔感染。
(5)呼吸或心跳停止:及时对伤者进行人工呼吸和简单的心脏复苏按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