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创新和行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创新资源优化配置,支撑文化和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第二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一)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方向应符合文化和旅游部主管业务 范围,服务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二)申报技术创新中心应符合《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 心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规则(试行)》(见附件1)有关要求。
(三)布局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创新促进文旅传统产业 升级、支撑文旅新业态培育,人工智能文旅应用,沉浸式技术文旅场景应用,文化数字化发展关键环节应用,文旅装置装备创新设计制造集成,文旅领域其他重要技术创新应用。
文博领域及首批12个技术创新中心(筹)已有的研究方向不纳入本次申报。
二、 申报程序
(一)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本地区具备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基本条件的依托单位进行申报,填写《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见附件2)。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收到的申报书进行审查,并择优推荐1个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申报书电子版(应为可编辑文件)及盖章页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二)符合条件的各直属单位和有关院校可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申报1个。
(三)依托单位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鼓励以企业为核心,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申报。鼓励地方政府、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给予政策、资金等相关支持。
三、 注意事项
(一) 截止时间
科研处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秀玲 刘金娜
联系电话:0531-85592609
电子邮箱:qitkycsk@163.com
附件1: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规则(试行)
科研处
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