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法治研究课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处 > 通知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4-23 15:56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根据年度工作部署,现将本年度法治研究课题申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锚定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目标任务,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

二、 选题内容

选题要围绕全市司法行政“11163”工作思路,聚焦全面依法治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与依法治理、平安司法建设,推进黄河流域省会(首府)城市法治协作,为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三、 申报事项

1.课题选题可借鉴《2024年度法治研究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也可自行选定其他题目。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参考《指南中前3项为重点课题,其余为一般课题。课题选题题目应表达科学、严谨、规范、简洁,并完整填写《2024年度法治研究课题选题表》(见附件2)和《2024 年度法治研究课题选题汇总表》(见附件3)。课题承担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课题组。课题组须由3人以上(含3人)构成,并由1名课题组主持人,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同一人仅可担任1项课题的主持人,参与课题不超过2项。

2.课题研究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提炼带有普遍性、规律性和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课题选题申报工作,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和亮点工作,深入分析挖掘,确保课题选题和研究成果的质量与价值。

3.对申报的研究课题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评审后予以通知,择优立项。

我校申请人请于2024年5月6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科研处邮箱。

 

联 系 人:时笑妍  周莲娣

联系电话:0531-85592609

邮  箱:qit_keji@163.com

 

科研处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