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山东省专利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处 > 通知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1-11 08:24

各学院、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山东省专利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鲁市监知促函[2023]31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第五届山东省专利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山东省专利奖评选设置山东省专利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山东优秀发明家奖。

二、申报条件

(一) 申报山东省专利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或者个人须是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常住的专利权人;
       2.申报专利为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授权的国内有效专利(含国防专利及其他保密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3.申报专利已经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4.申报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专利授权文本质量高,专利布局严密,申报专利被侵权的,专利权人积极采取维权措施,或在国内外重大知识产权纠纷中胜诉;

5.申报专利法律状态稳定,权属明确,专利权共有的,取得全体共有人同意;

6.申报专利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专利权无效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

7.申报专利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者山东省专利奖。

(二) 申报山东优秀发明家奖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勤业敬业,开拓创新,具备较高的发明创造能力和水平;

2.申报人需为本省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社会组织中工作的职务专利发明人,或具有本省户籍的非职务专利发明人,且近3年主要发明创造活动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

3.申报人作为主要发明人,在重点领域拥有多项关键核心技术专利,或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专利群;

4.专利已实施或运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

5.上述专利应当保持有效,且不涉及专利权属纠纷;

6.申报人未曾获得过“山东优秀发明家”称号;

7.无其他不适合授予山东优秀发明家称号的情形。

三、申报程序

奖项申报由学校统一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省专利奖评选”系统完成申报

各学院(平台)教工请按照申报奖项类别选择填写附件1、附件2、附件3相应表格,同时提供附件材料,一起发送至科技处邮箱qit_keji@163.com,截止时间2023年1月10日18:00,学校将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奖项设置限报数量进行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并就提交上级部门最终结果进行公示。

1. 申报山东省专利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限项一项,在此之外也可同时申报山东优秀发明家奖。

2. 专利奖申报书按照附件目录要求提供附件,山东优秀发明家奖提供支撑材料附件。其中专利权共有需出具《权利人知情同意书》,同意书格式为相关专利信息+声明:本单位(本人)已知悉并同意此专利济南大学申报第五届山东省专利奖,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个人请签字并加盖手印或个人印章)。

(一) 申报。

山东省专利特别奖、一、二、三等奖:每个企业限报2项,每个科研单位、大专院校限报3项,个人限报1项。

山东优秀发明家奖:每个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限报2人,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申报人数总数不超过3人。

(二) 国防专利及保密专利申报

申报山东省专利奖的项目是未解密的国防专利或保密专利的,由申报单位(人)联系省市场监管局,通过符合保密要求的途径提报相关纸质材料。

联系人:张秀玲

联系电话0531-85592609

附件:1.山东省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2.山东省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专利)

                 3.山东优秀发明家奖申报书

 

科研处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