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七届济南市优秀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选的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处 > 通知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6-09 08:23

教学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养和发现创新型人才,推动学术建设与学科发展,助推济南高质量发展,根据《济南市优秀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审办法》,市科协将开展第十七届济南市优秀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济南市优秀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选设一、二、三等奖。成果奖项的评选面向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相关科学的学科领域,在科学技术、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有重大意义和作用的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创新成果,主要指学术论文、论著等。学术论文的核心内容必须在正式科技期刊上公开发表;论著必须在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本次参评项目应是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和发表,申报人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二、申报方式

各区县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科协、高校科协作为济南市优秀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选的初审和推荐单位。

三、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部门根据要求,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并于规定时间内将符合评选标准条件的相关材料择优报送科研处

2.申报材料除成果原件及其他原始材料外,其他材料均用A4纸标准格式打印并装订成册(相关原件的复印件一并装订入册),一式份,同时上报材料电子版(申报表、汇总表Word版及证明材料PDF版)至科研处邮箱qit_keji@163.com

3.申报材料只能经过一个申报单位提交,一经受理,不得重复提交。

4.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止至6月26,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金娜   张秀玲

 话: 0531-85592609

 箱: qit_keji@163.com     

附件:

附件1-评审办法.doc

附件2-申报表.doc

附件3-济南市优秀自然科学学术成果汇总表.doc 

                              科研处

                                  2023年6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