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小建说就业:常见的就业途径有哪些

 (来源:山东就业创业导航  原创:阴小建

对于很多2020届毕业生来说,还有100多天,就要结束大学生活,踏入社会了。找一份自己心目中理想的工作,是当前同学们最大的需求。今天就一起来讨论一下,同学们在就业过程中经常搞不清楚的几个问题,例如选调生和一般招考形式的公务员到底有什么区别?所在的事业单位到底有没有编制?什么是劳务派遣形式的就业?在各种就业途径中,应该用什么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般来说,同学们的就业途径有三条:一是到国家机关工作;二是到事业单位工作;三是到企业工作。每一种就业途径都有不同的就业流程和适用法律。

第一条就业途径。如果同学们有意到国家机关工作,一般来说可以参加各级公务员招考,就是通常说的考公,或者参加选调生考试实现愿望。考公和选调生有什么区别呢?

第一是报名条件不同,选调生除了符合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报名条件外,一般还要求是党员、学生干部、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服从组织安排、本科及以上学历、成绩优秀等条件。

第二是培养目标不同。一般的公务员招考的目标是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选调生不仅仅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还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培养,为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养和输送高素质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三是选拔程序上有所区别。选调生的选拔包括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考核等程序,一般都要求毕业学校进行重点推荐和审查。同时,选调生通常还会有年龄上的要求。

第四是培养管理的措施不同。选调生到基层工作后,组织部门将通过举办培训班、抽调到上级党政机关跟班学习等方式培养。鼓励选调生参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措施进行重点跟踪培养,帮助选调生脱颖而出。

所以选调生的含金量要高出一般程序招考的公务员。选调生是省委组织部的后备干部,放到基层锻炼,人事权归省委组织部管辖,委托接收单位考评,调动范围是全省建有党组织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社团。而一般程序招考的公务员根据人事管理权调动。如果人事管理权在市级人事局,则只能在市级或以下政府机关调动,只有在达到副处级以上级别后,才可以在全省调动。

所以,可以理解为:选调生是先招人后设岗,而一般程序招考的公务员是先设岗后招人。同学们是否清楚两者的区别了呢?

公务员的招考和管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就是说正式在编的公务员是不签订劳动合同的。

但是,在国家机关工作的工作人员身份,除了公务员还有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等形式。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招考和管理适用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任制的意见》,就是说要参加事业单位考试才能进入,签订的是聘用合同。如果是劳务派遣人员,通常要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而不是同国家机关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同学们可以根据自己和国家机关之间的劳动关系判断自己到底要根据哪一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就业途径是在事业单位就业。由于当前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改革还在持续深入中,所以很多同学可能对事业单位分类情况还不清楚。事业单位大体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这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的流程可以参照公务员的流程。

第二类是公益性事业单位。这是同学们在事业单位就业的主要去向,例如学校、医院和科研机构等。需要参加事业单位考试,并签订聘用合同。有些同学在公益性事业单位工作,例如在公办的中小学工作,但是签订的是劳动合同,那就是说这类同学是没有事业单位编制,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适用的是《劳动合同法》,而不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

当然,现在国家在逐渐淡化编制的概念。同时,我们也应该将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聚焦在自身能力上,而不能放在编制上。当前对稳定工作的含义更应该理解为在任何条件下都能稳定的找到工作。所以,同学们应该正确理解编制的意义,理性选择。

第三类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这一类单位基本都会逐步改制为企业。国家要求,改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都要全员签订劳动合同。所以这类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适用于《劳动合同法》。

在事业单位范畴中有一类比较特殊,叫做社会团体。其中包含参公管理的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工商联。更多的社会团体,如各类协会、联合会都要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国家正在推动各类社会团体与行政机关脱钩,所以未来同学们在社会团体就业,更多签订的就是劳动合同。

最后一类就业途径是在企业就业。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等几种形式。其中,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也属于企业的范畴。在企业就业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只有签订了劳动合同,同学们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在企业就业中,也有一类特殊的就业途径,就是刚才所提及的劳务派遣形式的就业。什么是劳务派遣形式的就业呢?就是说工作者与A公司,也就是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和社保均由A公司支付和缴纳;A公司与B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在B公司,工作任务的分配和工作绩效的考核均在B公司完成。这种用工方式就叫做劳务派遣。因为很多像B公司的企业用工需求有淡季和旺季之分。在旺季时,B公司就会向A公司雇佣更多的员工完成任务。有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受编制的限制,为了完成任务也会雇佣劳务派遣形式的工作人员。

经常见到的劳务派遣形式的用工有联通、移动公司的话务客服人员、IT企业的编程工程师,还有司法机关的法警,医院的护理人员等等。

劳务派遣形式的用工可以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更加灵活的用工方式,所以越来越流行,专业的劳务派遣公司也越来越多。通过劳务派遣形式进行就业有很多好处,例如有些公司或者单位,直接应聘进入比较困难,可以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进入,感受大公司的环境和氛围,完善自己的履历,为下一步找到更加满意的工作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但是,由于劳务派遣性质的用工存在三方关系,所以经常难以明确劳务派遣公司,也就是A公司,用人方,也就是B公司,和劳动者之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时很难得到有效的维护,这就产生了很多的问题,如同工不同酬,社保没有依法足额缴纳等现象。特别是通过劳务派遣就业的劳动者,因为经常更换服务的用工单位,存在着培训不及时,缺乏晋升系统支持等问题,影响了劳动者的长期发展。

由于存在这些问题,国家对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做了一些严格的限定:

1. 劳动合同用工是企业基本用工形式,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和可替代性岗位采用劳务派遣用工。

2. 使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不得超过本单位用工总数的10%

3.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取得合法的资质,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且不得自派遣。

劳务派遣单位要承担的义务有:

1. 如实告知劳动者相关情况,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和派遣协议内容。

2. 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劳动派遣公司要依法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劳动者在合同期内,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公司也要支付最低工资。

4.如果跨地区进行劳务派遣,应该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5.督促用工单位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协助劳动者处理劳动纠纷,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实施同工同酬。

6.如果劳动者长期在一家用工单位工作,应当有正常的工资晋升机制、享受正常的培训等等。

所以,鉴于劳务派遣形式的就业岗位不断增加,同学们在选择劳务派遣形式就业时要深思熟虑、慎重决策,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推荐动态
访企拓岗促就业 供需对接助发展 ——医学院邀请多家单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赴泰安东华合创软件有限公司考察

...

教育学院与多家单位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活动

...

校企合作谋发展,人才培养夯基础

...

就业扬帆,双选启航

...

企业进校园、就业机会发现之旅-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访

...

曲阜校区举办2024届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

...

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学院积极推进“访企拓岗促就业”专

...

服务地方区域经济,访企拓岗促就业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开展访企拓岗专项行动

...

深化访企拓岗 护航高质量就业 ——我院与山水南城幼儿

...

文学院与曲阜凯大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开展交流洽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