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优化就业服务推进2020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

人社厅明电[20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落实联防联控要求,提升2020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充分认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的重要性,将农民工、困难人员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风险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同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农民工、困难人员就业服务保障工作,努力确保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二、提升活动实效。各地要确保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服务窗口就业服务工作正常开展。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合理确定和安排现场招聘活动。确定停办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将线下活动转向线上,集中开展互联网招聘,大力推广远程面试,着力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继续举办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多开展小范围、多批次、灵活多样的供需见面会。招聘活动作出调整或取消的,要通过多种方式提前发布或公告相关信息,引导企业和农民工等有序招聘求职,多种渠道满足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需要。各地调整后的招聘活动信息和岗位信息,要及时上传发布至中国公共招聘网。

  三、做好卫生防疫。各地要将招聘会现场、短期技能培训班等作为防控重点区域,切实落实消毒、通风、清洁等防疫防控要求,有条件的地方要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在现场设置体温测量点,对入场人员、参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要督促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服务窗口单位严格按要求对服务场所进行消毒,保持良好通风,做好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要关心指导窗口工作人员,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四、关心关爱劳动者。各地要将劳动密集型企业和节后新招员工较多的企业作为防控重点对象,配合协助做好招收员工的体温检测。指导企业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保持工作场所和住所的良好通风,做好消毒工作,发现身体不适特别是发烧的,要立即隔离并送医疗机构诊治。

  五、加强就业形势监测。 各地要紧盯节后集中求职、集中用工的重点时段,密切跟踪疫情对就业形势的影响,持续跟进企业招用工状况和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开展劳动力流向分析比较,及时报送相关情况。若地区出现重大疫情,要暂停举办大型招聘活动和跨地区劳务协作活动。

  活动期间,重大情况及时向我部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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