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数字教育背景下学校智慧教育改革研究与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教育数字化”专项、“体美劳”专项、“教师发展”专项、其他四种类型,立项指南见附件。
(一)“教育数字化”专项(10项)
深入贯彻教育部提出的“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大力推动教育数字化战略,优化智慧教育发展新生态,全面提升学校智慧教育建设与发展水平。
(二)“体美劳”专项(5项)
紧扣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实际,围绕“五育”教育就方案设计、路径探索、效果提高、评价体系等内容开展研究。鼓励各单位在落实学校实施方案的过程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体育、美育、劳育课程及相关成果,探讨和完善独具我校特色的育人模式。
(三)“教师发展”专项(5项)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项目建设的方式,对教师发展工作加强业务指导,激发基层教师成长内驱力,充分发挥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师的教学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教师专业发展能力,构建定位准确、层次分明、特色明显、可持续发展的教师发展服务体系。
(四)其他项目(15项)
与教育教学改革实际相符,具有较高的选题研究价值、论证有力的项目。
二、立项条件
1.“体美劳”专项类研究可以依托某门课程或某个课程群(优先支持全校性公共课程),也可以依托某个专业的整体专业教育。
2.立项课题的研究要围绕立项领域,思路清晰,有教育理论研究、教学实践方案和明确可量化的预期成果,教学实践方案可推广。
3.主持在研的校级及以上教研项目超过2项(包括2项)的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参与本次申报,可作为成员参与1-2项。
4.已立项各级各类内容相同或相近项目的不再接受重复立项,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不同类别。
5.成员职称结构合理。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违反师德师风规范的,近三年有教学事故的。
(2)所主持的各级各类教学项目未按时结题的。
三、项目管理
1.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2.结题应有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教材、专著,至少1项;研究报告;项目研究过程中形成的改革方案、文件、教学大纲、人才培养方案等成果材料。
四、申报程序与材料
1.项目主持人需填写《立项申请书》,向所在单位(部门)提出申请。
2.各单位(部门)对申报项目认真进行初审,把好关,择优确定推荐项目。
3.各单位(部门)于6月15日前,将审核后的《汇总表》电子版,7月10日前项目申报书,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五、评审与公布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部门)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并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