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的通知

单位、各部门

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部门)依据选派条件,结合本单位(部)情况,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师生申报。申请人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申报指南”,阅读《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相关信息,以及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及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等。

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认真准备书面申请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申请人须是我校,应有明确的出国研修目的、科学的研修计划。

2.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3.符合所申请各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

二、可申报的项目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全国及在国外就读的留学人员公开选拔。

(二)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和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和本科插班生

三、申报、审批程序

(一)申请人准备基金委材料。网上报名时申请受理单位一栏要点选“山东省教育厅”。网上填报完毕并提交后,申请人要根据不同项目要求下载打印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和(或)《评审意见表》和(或)《国内导师推荐信》。

(二)各单位(部门)审核材料。申请人将上述申请表及材料提交所在单位部门审核。经单位部门审核并同意推荐后,申请人将基金委材料报国际交流合作处

   (三)审核上报。按项目申报受理工作时间要求,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核后统一上报山东省教育厅。学校按项目选派工作时间表,及时将申请人书面材料提交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厅收到申请人书面材料后方能进行网上受理,因此要确保在各项目要求的网上申请截止日期前至少5天将申请人书面材料寄(送)至山东省教育厅。如“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0日-4月30日,学校应在4月25日前将申请人书面材料及部分需受理单位上传的电子材料报山东省教育

   (四)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后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将由相关受理单位转发。随后办理派出手续。

、申报注意事项

1.请有意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人员于申请前务必与拟访学、攻读学位单位进行联系,按期获得对方邀请函后再行申报,以免因日后无法变更留学国别、单位影响正常派出手续办理;申报前务必与所在单位部门)协商确认好学业安排,确保能在规定的资格期限内按期派出。

2.各单位(部)要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所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要求。为被推荐人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避免推荐意见千篇一律,不具参考价值。

五、联系及咨询方式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公室:图书馆611

电话:0531—85592776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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